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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EX  ›  Leonkennedy2  ›  全部回复第 5 页 / 共 8 页
回复总数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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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全面投奔 debian 了,最近我也留意了一下,我发现各家云对于 centos 8 9 的内置支持也不够,也许都在观望吧。
起诉吧,楼主要是不懂诉讼 我可以帮帮你,https://www.v2ex.com/t/976456#reply97
这人还以 stromzhang 为荣了,时无英雄竖子成名
@licoycn utils.fun 的 屏幕录制是调用的哪个 chrome api
228 天前
回复了 standchan 创建的主题 生活 跟各位老哥随便说说我自己最近想的事情
如果逼着你买房,不买房不结婚,还是不要结了吧。

1 是强势,2 是脑子不清醒,不听劝白扔钱,以后也不会是过日子的料。
好贵
235 天前
回复了 canyue7897 创建的主题 广州 用了 5G CPE 一个月,感觉还可以
流量挺贵的吧,楼主用的什么套餐
@RobinHu 你是去实体店消费的吗? 如果他没有在公开位置摆放营业执照,可以试着举报到工商。我朋友这是网购,都有营业执照公示的。
@rabt
@fengqi

这个就让法院操心吧,我只要申请执行就行了。

这种皮包公司公户一般没钱,靠执行法官给公司法人念紧箍咒了。

手机的钱已经以另外一种形式补贴回来了。
@qeqv

提交诉讼的时候,没有退货退款,手机还在手上。

诉状的诉求有三点

1 请求判令被告退货退款一千余元,
2 请求判令被告三倍赔偿共三千余元
3 请求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所以判决结果如上图,目前手机还没有退还,因为商家拉黑了我朋友的电话。等着强制执行。

判决结果也这三点:


1 判令商家退款一千余元
2 判令商家三倍赔偿三千余元
3 判令由商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至于钱款,只要对方支付了,任何支付形式都可以,直接转账给我朋友,或者钱打到法院账户,由法院转交。相应的手机也要退还回去。总而言之就是履行判决结果。


当然也可以不退手机,手机自己留着,只要求三倍赔偿,那么对应着商家就不用退款了。
@norland 愿它早日倒闭
@Elix 请看我 49L 的回复。 律师费要过错方承担的情形有规定的,就那几种,本案网购纠纷不在此,所以各付各的。
@EVJohn 因为互联网法院就 3 个,北京杭州广州 。与这三个地方的无关的网购纠纷,不能在他们那立案。
@996bujiaban 我大概能猜到这人不会老实的赔钱,周一就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也到了。判决书上的日期是二十天前的。
@ibufu 是的,就是被卡了脖子,前几天才造出来 5G 手机的华为。

商家是不是惯犯不操心了,能把 [己身的退一赔三] 执行到位就行了。
@maleclub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去实践吧。
@enson110

网上立案有三个途径

1 、每个地方法院的立案要求不一,以实际为准。现在几乎所有的法院都可以网上立案。以省份的名称搜一下网上立案,注意是 gov.cn 域名的。

2 、如果你是北京深圳广州地区的,网购纠纷可以去当地的互联网法院。

3 、在 wx 搜索“人民法院在线”这个小程序,注册账户实名认证,也可以在这里提交立案,根据地区导航,切换到你当地法院。

所有的诉讼都需要这些文书材料:

1 、诉状
2 、原告身份证明、被告身份证明。原告送达地址、被告送达地址。
3 、管辖依据
4 、证据目录和证据

大致是这些,其他材料以当地法院的要求为准,试试吧,立案不通过会告诉你原因的。

这些文书材料也有要求。

诉状写明原告身份 被告身份,诉状内容就讲明白纠纷的来龙去脉,注意言简意赅,条理清晰网上有很多模板。必要的话引用一些有利法律条款和判决,给自己的纠纷辩护。

身份证明,原告是个人就是个人身份,原告是公司就是营业执照,被告身份证明也是一样。没有营业执照,上全国企业信息公开网截图也行。

送达地址这个,现在都普遍电子送达,给你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如果有文书格式要求以当地法院为准。

管辖依据就是:你提交立案的选择的法院,为什么能管着你这个纠纷。网购的话一般提交个快递单面就行,或者收货地址证明。

证据目录不必拘泥格式,就是告诉法院你有哪些证据,证据来源,证据证明内容。网上也有很多模板。
@enson110

半天左右,半个小时写好诉状,一个小时左右整理出来证据和证据目录。

时间都花费在整理诉讼文书上,在广东省诉讼服务网下载所必须的文书,打印出来,连带着诉状,全都签字按手印,然后整理拍照上传。

因为我会打官司,所以准备这些材料轻车熟路。
@Felldeadbird

严格来说,是格式条款。但如果我们在本地法院立案,商家提出管辖权异议,双方就着格式条款来回争执,到现在都不一定能开庭,时间都不够浪费了,所以,默认了吧。没办法。

@moxuanyuan

算是霸王条款,为了避免后续的一些麻烦,就认了。
@ouqihang

你的思路我们实操过,被告 2 带上 x 猫公司,然后借此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

但是,杭州互联网身经百战见得多了。

杭州互联网法院驳回了我们的立案请求。驳回理由是: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相对方为买卖双方,不应列平台为被告。请另行起诉商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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