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家公司离职时,还有 3.5 天的年假和 16h 的调休。应休而未休。
每天的工资计算方式为:salary / 21.75
离职时,公司 hr 同意转成现金的方式支付,但是未协商是按照工资的 1:1 还是 1:3。
自己百度了一下是年假部分可以主张 1:3 的方式,而且,前公司不差钱。
调休这一块就没有百度了。
这些钱拿过来可以买几斤排骨也很香的。
如何争取这部分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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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clyde 2020-01-16 18:58:24 +08:00
按说公司可以强制安排你最后几天休假,换句话说就是把离职证明日志往后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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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r0n 2020-01-16 19:14:33 +08:00
私下问下 hr,同意了就按 1:3,不行就当无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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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zun 2020-01-17 13:01:05 +08:00
3.5 天按 3 倍算。16 小时按 8 小时一天,按 3 倍。如果 16 小时不同意,8 小时算一天,剩下的算加班(前提是你们有加班工资一说)。身边有人试验过,难度不大。最后,记得录音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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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nqqi 2020-01-17 14:23:24 +08:00
还有这么好的公司,可以公布下名字吗。。现在一般都是让你休完假期再给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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