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EX = way to explore
V2EX 是一个关于分享和探索的地方
现在注册
已注册用户请  登录
V2EX 提问指南
lhwj1988
V2EX  ›  问与答

一同事跳槽,事情被搅黄了

  •  
  •   lhwj1988 · 2013-08-12 11:31:19 +08:00 · 7966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4155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运营商的外包公司,主要是支撑运营商的各种系统.这边薪水在同行业来说,确实开的很低.

    我一个同事联系好某公司,打算跳槽.我所在的公司百般阻挠,以签了保密协议等等各种事情阻拦.还说省公司会和同事联系的某公司断绝合作关系.

    拖延了3个月,离职手续给办了,但是各种保险档案的什么的要6个月以后才给.

    就在同事准备入职某公司的时候,这家公司给我们的领导打电话做背景调查.然后全部暴漏了.我们领导一通电话把这事告诉省公司的领导.省公司领导直接电话给某公司.某公司害怕了,就不要我这同事了.

    然后同事跳槽的这件事彻底黄了...新公司也不要他.旧公司的离职手续也办的差不多了.夹在中间巨恶心.

    用同事的话就是,他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真怕这样的事发生在我的身上...
    49 条回复    1970-01-01 08:00:00 +08:00
    wy315700
        1
    wy315700  
       2013-08-12 11:41:20 +08:00
    这种公司 早点离开吧
    Narcissu5
        2
    Narcissu5  
       2013-08-12 11:41:46 +08:00
    我就很奇怪,这种硬留人的我要是出工不出力公司岂不是更亏?
    yorkw
        3
    yorkw  
       2013-08-12 11:44:05 +08:00
    爆公司名。
    qinxg
        4
    qinxg  
       2013-08-12 11:46:56 +08:00
    我有强迫症。。。。。老觉得lz头像没下载全想刷新
    hao0088
        5
    hao0088  
       2013-08-12 11:47:33 +08:00
    爆公司名。
    iqav
        6
    iqav  
       2013-08-12 12:18:35 +08:00
    似乎很惨· 还背景调查。
    est
        7
    est  
       2013-08-12 12:25:47 +08:00
    @yorkw 目测亚信。
    ybbswc
        8
    ybbswc  
       2013-08-12 12:31:37 +08:00
    这么恶心的公司。。。。。
    FanError
        9
    FanError  
       2013-08-12 12:34:10 +08:00
    @est 亚信不是待遇很好么,以前听一朋友说,他吖没啥事下班也不回家,申请加班坐公司玩,然后拿加班费。
    vietor
        10
    vietor  
       2013-08-12 12:41:44 +08:00
    自己跳槽到哪家公司怎么就被别人知道了呢?自己的责任也很大呀!!!
    跳槽这种事情都是“静悄悄”的,这可好“敲锣打鼓”。

    不过,估计是这位“拿跳槽当涨工资”的条件,自己暴露了可能要去的公司,被记恨了,智商、智商。
    c0878
        11
    c0878  
       2013-08-12 12:44:06 +08:00
    可以去和原公司无业务来往的公司吧 阻扰人离职挺恶心的 真要想走你硬留下来有什么意思 还破坏团队氛围
    这种垃圾公司赶紧走
    vietor
        12
    vietor  
       2013-08-12 12:45:03 +08:00
    不过,想想“省公司”的人也太“多事”了,居然替“外包公司”处理人事变动,呵呵。
    RHFS
        13
    RHFS  
       2013-08-12 12:48:20 +08:00
    一同事,一朋友系列最近开始在v2ex 流行。
    beingbin
        14
    beingbin  
       2013-08-12 13:03:21 +08:00
    @RHFS 20岁前最大的敌人:别人家孩子;20岁后不是孩子了,又要面对三大妖孽:我同学、我朋友、我同事。
    eightii
        15
    eightii  
       2013-08-12 13:21:17 +08:00
    “运营商的各系统”,估计就是yaxin了。
    省公司,呵呵,是某动吧。

    不过省公司会那么无聊连乙方的人事都管?
    Paranoid
        16
    Paranoid  
       2013-08-12 13:55:04 +08:00
    小肚鸡肠的领导`

    经历多了,就想开了,不就一工作~
    wodemyworld
        17
    wodemyworld  
       2013-08-12 13:57:28 +08:00   ❤️ 2
    没公司名你说个jb。。。。。
    lhwj1988
        18
    lhwj1988  
    OP
       2013-08-12 14:06:41 +08:00
    @est 不是


    @vietor 要去的公司一直都是保密的.同事已经在新公司上班了,但是还没签合同.然后新公司总部打电话找原公司领导对这位同事的评价时暴漏了.. 运营商牛逼啊,一句话,你敢我这挖人,我这以后不和你们合作.


    @eightii 还真不是的..我们这属于省公司全资的子公司..是不是被我描述成外包有点不太妥当.


    @beingbin
    @RHFS 我早上遇到这位同事来这边找人办事时才知道的..我就在想假如有一天这事轮到我头上,得多操蛋!
    madao
        19
    madao  
       2013-08-12 14:29:38 +08:00
    这种混子领导,也未免手段过于下作了吧。
    fen
        20
    fen  
       2013-08-12 14:31:17 +08:00
    报个公司名字吧,给大伙儿提个醒
    xatest
        21
    xatest  
       2013-08-12 14:42:12 +08:00
    没有公司名你说个JB
    cnstruggle
        22
    cnstruggle  
       2013-08-12 15:08:44 +08:00
    求公司名字,让大家遇到这公司绕道走
    iloveyou
        23
    iloveyou  
       2013-08-12 15:13:46 +08:00
    公司名说下又不会怀孕
    soolby
        24
    soolby  
       2013-08-12 15:23:49 +08:00
    劳动法规定,

    1、员工自提出离职起一个月,有权利要求员工继续在公司1个月来交接工作找人替代等。没有权利要求继续留更多的时间

    2、保密协议? 你说的竞业协议吧? 按照规定,竞业协议确实对劳动者同行跳槽起到约束作用,但是竞业协议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每个月给劳动者赔偿金(补偿金)时间为竞业协议签署的期限(如签3年)可按月给付,也可一次性给付,如未给补偿金,竞业协议不生效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3、这公司真TM恶心,求爆公司名

    以上是我很久以前学习过新劳动法之后目前印象中的样子,谨代表个人观点^_^
    angelface
        25
    angelface  
       2013-08-12 15:35:27 +08:00
    这个有问题的, 如果拿了Offer, 可以从发Offer的公司获得赔偿,
    66beta
        26
    66beta  
       2013-08-12 15:35:46 +08:00
    提前1个月发离职邮件给老板跟人事,到时候走人,没人可以留你
    angelface
        27
    angelface  
       2013-08-12 15:38:09 +08:00
    @soolby XD说的很详细了,我补充的就是上面的观点。

    另外, 这样的公司早发现, 是好事儿。
    chenshaoju
        28
    chenshaoju  
       2013-08-12 16:24:45 +08:00
    通篇看下来其实就是中国移○通信集团下属的某个外包服务公司把?
    这种情况就应该找律师,按照法律程序来,该起诉就起诉,该赔偿就赔偿。
    lj0014
        29
    lj0014  
       2013-08-12 16:44:42 +08:00
    很恶心,必须走
    lhwj1988
        30
    lhwj1988  
    OP
       2013-08-12 16:47:07 +08:00
    @soolby
    @angelface
    @chenshaoju

    谢谢你们的答复.貌似同事没打算走法律程序,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要是我遇上这事,我就和公司死磕了.
    zhatrix
        31
    zhatrix  
       2013-08-12 18:57:37 +08:00
    果断改名,替身
    meta
        32
    meta  
       2013-08-12 19:02:04 +08:00
    现在运营商是这样的,外派人员都有名单,有些人甚至是点名要的,每天都要签到,中途换人就会大发雷霆。
    nsa
        33
    nsa  
       2013-08-12 19:58:50 +08:00
    @beingbin \(╯▼╰)/都有写书出漫画的想法了, 《别人家孩子系列》,《我朋友系列》,《我同学系列》, 《我同事系列》。专心收录各种段子吧。。。
    Reset
        34
    Reset  
       2013-08-12 20:09:39 +08:00
    这种事情,果断走法律程序啊
    但是在中国普通人的维权成本似乎太高了,个人对公司完全就是弱势;没有平等一说
    Keinez
        35
    Keinez  
       2013-08-12 21:05:35 +08:00
    我比较奇怪那些在公司权益受到侵害还不爆公司名是怎么想的?
    passluo
        36
    passluo  
       2013-08-12 21:10:45 +08:00
    留言叫爆公司名的都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
    Epsil0n9
        37
    Epsil0n9  
       2013-08-13 07:10:58 +08:00
    @FanError 如果都是这样的话,那种“待遇”就和天朝公务员一致,加班出工不出力,
    公司没有必要的监管,没责任心的公司不会有前途。
    Epsil0n9
        38
    Epsil0n9  
       2013-08-13 07:22:42 +08:00
    @Keinez 公司后面有天朝领导和黑道的合作。
    @Reset 后果一定是自己被诬陷,然后抓起来。
    @nsa 就算口头上用不存在的人代替自己,也是可以理解的,至少没有损人利己。
    @lhwj1988 如果你爸不是李刚,请慎重。现在“可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soolby 领导一包烟,劳动法就成废纸。
    @c0878 好公司才会关心团队氛围。
    willbi
        39
    willbi  
       2013-08-13 08:41:29 +08:00
    为什么大家不团结一下一起走?
    他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
    nickdine
        40
    nickdine  
       2013-08-13 08:59:26 +08:00
    就算回家放牛也比待在一个黑社会性质的傻缺公司好不是? 试试从运营商系统转到互联网行业吧 这里没有这么多国企 央企 没有这么多流氓 盲流 傻缺 二百五 这里只有奋斗和结果
    cubepeng
        41
    cubepeng  
       2013-08-13 09:51:41 +08:00
    哥已经知道真相了..........
    soolby
        42
    soolby  
       2013-08-14 09:33:01 +08:00
    @Epsil0n9 就目前已知的劳动仲裁部门都是明显偏向劳动者一方的。其实有时候不要把所有ZF部门都想的那么邪恶,劳动仲裁挺好用的其实,但是要搜集证据,谁质疑谁举证原则。
    wupher
        43
    wupher  
       2013-08-14 09:41:40 +08:00
    运营商的支撑公司/外包公司一般做的都是垃圾J2EE系统,神马CRM、计费、用户分析、报表、资源系统的。感觉没有最垃圾,只有更垃圾。
    一般公司经营的越规范,软件系统的情况会相应更好。个人感觉移动 > 电信 > 联通。
    这类公司的系统,其实技术,质量神马的都是次之,最重要的是关系、尤其是和省公司相关领导的关系。所以做技术的混的远远不如做产品、项目管理、售前、市场的。
    趁机离开这个可怕的行当,去混混用户用脚投票的互联网业不是更好?
    都是不负责任的胡言乱语,正在纠结于iOS PKI签名的代码实现中。。。
    Epsil0n9
        44
    Epsil0n9  
       2013-08-14 14:06:06 +08:00
    @soolby 很多时候并不是ZF这个抽象而庞大的主体邪恶,而是“个别”ZF工作人员作为独立个体(俗称“临时工”)“习惯性地”私下收受他人好处或者有亲友关系(广义上的)从而影响公正的判决。
    soolby
        45
    soolby  
       2013-08-14 15:00:56 +08:00
    @Epsil0n9 嗯,你说的很对,很赞同

    如果你遇到雇主对劳动者进行违法劳动法的事,你可以直接杀了他全家,或者等死。

    别回了
    Epsil0n9
        46
    Epsil0n9  
       2013-08-14 19:23:57 +08:00
    楼上误解我的意思了,我没表达清楚,希望他能原谅。我希望他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困难,没有否定他用法律来尽可能维护自己权益的必要性和价值。不可能极端地因为不可靠以及风险从而完全否定这种手段,“坏人的嚣张很大程度源于好人的沉默”。
    Epsil0n9
        47
    Epsil0n9  
       2013-08-14 19:36:08 +08:00
    忠言逆耳。个人的习惯是:先想好最坏的打算,用最积极的方式和情绪面对它~
    shandyliu
        48
    shandyliu  
       2013-08-14 21:58:09 +08:00
    求公司名
    lhwj1988
        49
    lhwj1988  
    OP
       2013-08-14 22:01:45 +08:00 via iPad
    谢谢楼上各位朋友的答复。
    我会关心同事这件事与我想离开这间公司有关。
    其次我会尽量不让发生在同事身上的事发生在我头上。
    假如发生了,我也不会像同事那样选择自己受气。
    还有就是在经历了两个月的动荡之后那位同事又回来"上班"了。
    关于   ·   帮助文档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986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34ms · UTC 19:55 · PVG 03:55 · LAX 11:55 · JFK 14:55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