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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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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in47 @nevin47 不要因为你自己组织语言和打字慢就觉得别人打字多是因为很闲,我只是用了一些间隙的空闲将自己的想法用键盘敲出来而已,一篇回复也就是一两分钟的事情。

你也许要说,换你也是一两分钟的事情,嗯,既然如此何闲之有?

你知道除了你指出的那一点之外我还对什么持反对态度吗:
试图依靠人多势众压制异己之声,试图让帖子底下不存在与个人的有限的经验不一致的事例叙述和观点阐述,试图在一个即将上法庭的人面前营造出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幻象。

你知道你自己不爽什么吗:
你好不容易习惯适应的规则和价值观突然被一个素不相识且毫无来头的人所质疑与批评,而这个人所论述的观点却不是那么容易反驳,甚至其中的某些部分让你的内心深处忍不住受到启发、产生共鸣。

依靠半强制的保险来确保交通事故从司法实践层面具备可操作性,这终究只是经济层面的雕虫小技,为眼下的交通安全奠定基石的同时,也在为将来埋下祸根。不需要过多久,等所有人熟悉了这套以转嫁损害为核心思想、以金融避险为实现手段的微妙机制之后,人们会情不自禁地去利用它。
届时人人自危,不管是不是开车的,也正是到那个时候,你这样的人,就可以撕下精心编织的善良面具了——反正戴了也没用。
@pkoukk 那正常受害者也不会气势汹汹准备一大叠资料狮子大开口正面刚呀,现在还没开庭难道就直接“假设”不会出现“意外情况下吗
也对,反正上法庭的不是我们是楼主,是这个意思吧
@qwingmix
你也看到下面有人提到存在不全赔的案例的
你敢说自己对那个人的发言不屑一顾嗤之以鼻吗难道
他告诉你这事不也是提醒你多留个心眼想帮你吗
大家都是把自己的经验分享出来
怎么有些人就是只听得进去甜的经验听不进苦的呢
那小马过河干脆只听大象的经验好了:“啥河都能过,死不了”
@qwingmix
我不是在强词夺理
因为天底下就没有说买了保险就能保证撞上了人保险公司百分之百全额赔偿的道理
如果是这样大家心里也没有法律威慑了,也没必要开车了大家都不安全
你要面对的是数额不小的官司,就算你投了保险,就算下面很多声音说保险公司包赔你不用担心
难道你就真的对案子不关心任由别人代劳
你也知道要为自己利益上法庭辩护对不对
哪怕全责也要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对不对
所以你才来开贴希望大家给你支招对不对
而不是单纯一句保险公司肯定包赔就什么都不管了对不对
因为你清楚哪怕自己没做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哪怕买了保险但是对方也卯足了劲不可轻敌对不对
世事难料对不对
对不对
@pkoukk
语境共识不是随便能代表的
这楼下也有处理过交通事故的人发帖说遇上过保险公司不全赔的
他就一定是在扯淡了?
全国不同地区经济建设法治建设都不同
本就以为各地类似情况都是一样的“行情”了
就像这贴下有两位用自己的经历强调保险全赔的高概率,那也只是代表了他所在当地的语境共识
难道就能不假思索套用到其他地区了?
法律这么规定是有道理的,我看几遍条款我感觉这么规定很合理
大家都交了险但是大部分都小心翼翼避免撞人
为什么
因为知道这个险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自己撞了人能免于赔偿
就是这个道理,不对吗
@qwingmix 那就祝你好运呗,你开这贴不就是来寻求安慰的吗
还有网上说话又不动嘴你让我喝水干嘛
@pkoukk
并非每一条都这样
楼主并没有给出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说不定他触犯了某一条
就算全都绕开了
“精神损失”这一项也属于除外责任
想不到吧
2019-10-29 16:56:45 +08:00
回复了 stevenkang 创建的主题 宽带症候群 为什么很多新版路由器、智能路由器越来越智障了?
@ixiaoyui
因为体积小啊
可以省 flash 和 ram
一个芯片就能省好几毛钱
乘以出货量就是一笔钱啊
反正不影响产品功能
不赚白不赚
@pkoukk
哪怕是第三者不计免赔,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无条件将赔偿转嫁给保险公司的
除外责任了解一下?
@LiHaiWordGe
那我考一考你,“杠精”的准确定义是什么
@9151
往严重了算,我这是教唆,前提是你得去付诸行动
保险有除外责任
你对楼主这案子的过程细节完全不知晓就认定不存在除外责任的可能性
我只能说幸亏你不是楼主的法律顾问,收钱的那种
那要我说的话,楼主在帖子里绝口不提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那我看他这个全责说不定挺恶性的?
呐你再读一遍楼主的帖子,我觉得语气特别虚,大概有内情?
喏,你也是猜,我也是猜,我也没瞎猜,对不?
@9151
我这也能算耍赖?
那要这么说的话是你先耍赖
还没开庭呢你谈什么按照“判决书”来赔偿
楼主绝口没提整个经过和细节呢你先假设一切证据和事实都对楼主有利
对方准备充分信心满满呢你就觉得对方的诉求大概率达不到
我真不知道这种闭着眼睛瞎猜到底算不算耍赖
但既然你说我耍赖了那我就勉为其难也算你是耍赖吧
@opengps
都全责了还碰瓷
碰瓷还找律师的?
@9151
我可没吓唬你
为什么你要觉得我在吓唬你
怕不是你自己心虚
还“毛都没有”
你很勇哦
你超勇的哦
你快去撞人啊
这么多钱投到保险里
你看马路上那么多肆意妄为违规行驶的
赶紧去撞
反正都是保险替你赔的
不用岂不是浪费
你舍得?
@9151
哦,这叫废话
判决书这东西是公开的
你可以去搜搜那些符合我的废话的判决结果
不要只用自己那一点点少的可怜的经验去评判这个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
还有劝你一句别太依赖自己投的保险,依赖多了再善良的人也会产生“我不需要负责”的错觉
机动车的主属性是交通工具,但是它还有个原生属性——杀人工具
你现在是不是特想开车给我来一下,顺便试试自己投的保险灵不灵?
@nevin47 然而并非只有额度这一个限制条件
不计免赔是有除外责任的
除外责任里有一项是“精神损害”,这只是最容易被利用的一点
@9151 别说的好像你出生就懂了一样,这年头还以知识不对等沾沾自喜,你是看不起几十年的互联网发展吗
别的不说,你怎么就认定楼主有不计免赔呢,我寻思着他也没说啊,当然我不打算把这个作为论点
不计免赔可不是只要在额度里就全部都负责赔偿,既然是保险那就有除外责任
还没开庭呢你就认定楼主这案子不存在除外责任的情况了?
别的不说,第五条第八项“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就不在保险人的责任范围内,而且也是对方一个切实可行的增加赔偿额度的方法,对方律师没理由不用
第二条第五项“故意引起事故发生”也是一个切入点,只不过这种偏主观的除非有明显证据否则不太好举证
除此以外还有很多情况,会导致保险人不需要负赔偿责任,还没开庭呢你就先假设楼主一个都没中了?
最后,如果我国的司法实践真的和你说的一样,只要每年买保险,哪怕把别人撞得下半辈子成了废人也不需要赔偿呗?那意思是有钱人开的车那不叫交通工具而是尚方宝剑呗?你觉得这是哪一年? 1919 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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