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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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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23:53:08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roro4ever 不知道是你描述有遗漏的地方,还是法官审判思路自相矛盾。你们已经有充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且在电话录音中他也承认了拖欠,只是针对拖欠的理由双方主张不一。
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恶意拖欠,用人单位主张拖欠是依据劳动者签订的制度协议,不存在主观恶意,那么,法官对于拖欠工资这一事实应该有明确的判断,即你们确实有工资被单位扣押,第一,扣押额应由单位举证,第二,你们签订的协议,这个是本案的重点,协议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如果违反,则无效。老实说,我看不懂你叙述的这一波操作,有时间你应该理一理头绪,哪些是你掌握的证据,哪些是单位需要举证的,你质证的中心重点放在哪里,目前以你的举证,能不能撑的起你的主张,不要一味靠律师,一味相信律师,想说的也说了,祝你好运
2019-06-10 23:40:07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haohello 无论劳动仲裁还是法院,站在他们角度,肯定希望直接对话的是更专业的人,很多劳动者完全属于无理取闹,他认为对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想当然,
比如拿到公司考勤复印件,以为由此证明自己考勤就稳了,但复印件在对方不认可的情况下,有极大概率不被法院采信。
又比如拿到跟对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打印件,这一类属于电子证据,未经公证,对方又不认可的情况下,被采信的概率非常非常小。但很多劳动者认为提供这些证据都不行,这官司没法打了,说法院偏用人单位,法官收钱了,还有在法庭上卖惨的,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做法
2019-06-10 23:17:25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roro4ever 你是被法院忽悠还是律师忽悠了,两年内的工资发放记录和考勤责任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这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公司拿不出来,将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也就是说,只要你拿出让法官采信的证据,将有可能被直接采信。
至于那些被拖欠工资,连仲裁都没勇气的人,不值得同情,打官司说白了就是打证据,法庭上没有事实,只有证据。在资强劳弱的大背景下,作为劳动者,一方面要猥琐发育,私下尽快收集证据,另外一方面,对相关法律法规也要熟悉。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是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法规,另外关于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的若干问题 带薪年假实施办法,还有各省市自己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打官司也讲究策略,这个铺开说,就很长了,多去网上查阅庭审记录,看看一些审判文书,就自然懂了
2019-06-10 23:05:15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roro4ever 不要什么举证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把简单事情复杂化,另外,前面说了,谁承担的举证责任越多,在诉讼中就越不利,因为总有你举证不了的证据,这样对方就会以此为突破口。总之,在庭审时,你不要提什么 B 公司发工资 C 公司发奖金,你跟 A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跟 B C 公司要什么工资呢?你只需要求 A 公司提供工资发放记录,然后跟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做比对,少则补差额
2019-06-10 22:58:41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roro4ever 这样更简单,前面说了,两年内工资发放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你跟 A 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B C 公司是否发放工资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没有任何理由起诉 B C 公司,除非你存在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 B C 单位才可能承担连带责任。说白了,工资发放的举证责任不在于你,难道你的律师没有这么说么?只要你拿出你们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 考勤的举证责任就在于用人单位
2019-06-10 22:21:07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roro4ever 第一,在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都可以申请诉讼,对方说法院太忙这个理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完全站不住脚,你甚至可以以此投诉行政不作为,不过个人建议,在哪仲裁就在哪一审,会省去一些麻烦。
第二,对于请不请律师,个人觉得,大部分劳动纠纷完全不需要请律师,一方面是大部分劳动争议案情简单,诉求和举证责任划分相对清晰,劳动者完全可以自己打官司,另外一方面,很多律师水平是相当的堪忧,对法律法规都不一定比劳动者熟,更有甚者,有两头通吃的律师,不具备任何职业道德
第三,至于每月工资仅发放 100 元,这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无效条款,去查查你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看看差额是多少。另外。你们没有签合同?为什么还会在月薪上纠结,每个月应发工资应该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啊,要不然没合同又没约定薪资,谁敢去干呢?
2019-06-10 22:10:23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won 公证处才不会做取证,公证处的职责是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做公证,例如本贴中楼主提供的录音信息,如果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录音中需保存完整的双方信息和事情由来),那么不需要做司法鉴定,法院可直接作为事实证据认定
2019-06-10 20:31:12 +08:00
回复了 mtt178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上海三年 工资应该是什么水平?
你自己什么信息都不提供,你这就好比在问,经过 9 年义务教育,高考能考多少分呢?平均水平是平均水平,但具体到个体,那可能是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9-06-10 20:04:22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另外,关于工资的发放记录,两年内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超过两年有劳动者举证。是否发放了工资,只需要拉银行工资流水即可,为何还要通过录音来证明拖欠了工资呢?至于对方律师出示什么员工主动要求拖迟发放工资,只要你不认可就行,因为这明显违背常理。即使他拿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章制度,这也不行,按时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切与法律法规相悖的规章制度都属于无效条款,对员工不具备约束力
2019-06-10 19:51:30 +08:00
回复了 roro4ever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如何证明某手机号属于某人所有?
有跟法人的通话录音,个人认为重点不应该再放在核实手机号码的真实性上,如果对方参与庭审,你只需要把录音原件拿出来跟对方质证,如果对方不认可该录音的真实性,你可以向法官申请司法鉴定,鉴定费一般几千块,先由你垫付,鉴定结果出来,结果不利于谁,一般这部分费用由谁付。除了对方法人未到庭,在质证环节,法院无法核实该号码为被申请人所有,才让你举证该号码为对方法人。否则,个人觉得法院把举证责任推到你身上,有失公平
很多时间,同案不同判的案例枚不胜举,有人仅凭考勤记录就能胜诉加班费,也有人拿着一大堆证据,却赢不了官司,法官把举证责任推给谁,这对谁是很不利的
2019-06-10 09:00:55 +08:00
回复了 SaintSeiya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南京三年前端 8K 什么水平
南京大学多,生源质量高,公司想招人还是没问题的
2019-06-10 08:50:49 +08:00
回复了 merkle2222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遇到这种情况能去劳动仲裁吗?
@diferent 根本就没有 2N+1 的说法,只能是 N+1 和 2N 选择一个,如果但凭微信这通知判断,违法解除更加合理

另外如果只有微信通知,并没有书面解除劳动合同,你并不能贸然的发起仲裁,或者发起仲裁后,赢的几率很小
2019-06-06 11:41:26 +08:00
回复了 fishisnotallow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东莞 IT 业 15k 怎么样
平均水平
2019-06-05 16:52:15 +08:00
回复了 Negan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V2er 有劳动仲裁过吗?被公司解雇了还背一堆锅(长文)
@Negan 针对你的疑问,个人观点如下
1.公司是否有制定并告示过相关规章制度,其举证责任在于公司,但私自拆装电脑该的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属于常识性问题,主要看审判员如何认定该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纪,如果是严重违纪则以此为由辞退,并不属于违法辞退

2.补缴社保问题,劳动仲裁不再受理,需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此外,你需要证明你试用期入职的时间,如果没有强力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则补缴试用期社保申请,不会被认可

3.保密协议是否有公司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名,如果有盖章或签名,法律效力大大增强

4.在无劳动合同并未约定转正工资的情况下,这个主要看审判员的主观意见了,不太好说,不过个人认为,该述求被采信可能性不大,民事诉讼法明确要求,谁主张谁举证。你主张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工资 80%,要求补足差额,首先你需要拿出入职时双方约定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的证据,如果无法举证,则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2019-06-05 11:57:51 +08:00
回复了 Negan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V2er 有劳动仲裁过吗?被公司解雇了还背一堆锅(长文)
1.是否现在只能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拿 2N ?
--就目前你的描述来看,不太容易,主要看公司有无相关的规章制度约束了

2.试用期社保未缴纳,楼主能拿到这笔钱吗?
--这个仲裁不管,需要到劳动监察投诉,让公司补缴,当然个人的部分,你也要承担

3.试用期未签署劳动合同,楼主能申请试用期双倍工资吗?
--试用期未签合同是否能申请双倍工资,这个没看明白。你是说试用期三个月未签合同,然后转正后签订了书面合同?
第一,试用期从何时开始,试用期的期限多长,这个举证责任在你,如果你有足够证据证明你在某一天入职,然后在至少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才签订了合同,那么这部分时间你主张的双倍工资,可能会得到支持
第二,之所以说可能得到支持,是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你只说明了你是去年入职公司,并没有说是 2018 年具体那个月份,如果是 2018 年 1 月 1 号入职,那么 2018 年 2 月 1 号前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未签订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显然你现在以此提起仲裁,已经超过一年时效。

4.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转正工资或同岗位的百分之八十,但是公司有人试用期拿到了合同,这点可以告公司吗?
--这个较难,第一你们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无法确认试用期薪资和转正薪资
第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转正工资的 80%,你是以转正后 4800 为基数,4800*0.8=3840,要求补足三个月试用期 840*3 的差额工资,你是这个意思吧?
但如果换一种思维,公司试用期以 3000 为基数,你转正后应得工资为 3750,如果公司表示你试用期表现优异,决定以 4800 月薪正式录用,这样说似乎也可以说得通,最关键的点就在于你是否有约定试用期已经转正后薪资的书面文件

PS:个人认为,如果维权金额不大,从维权成本来看,我不太建议维权,因为你拿到手的金额可能比你付出的成本要大,而且维权的不确定性太多,完全取决于审判员把举证责任推给谁,如果说为了出出气,那倒是可以刚一把
2019-06-03 12:55:43 +08:00
回复了 findmyself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药店买药被坑,如何刚回去?
紧急避孕药没那么贵吧,十多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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