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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3 01:13:54 +08:00
回复了 msg7086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关于无理由退货的一些科普(?)、杂谈
关于无理由退货,首先说一下楼主举的美国的例子:美国的这种无理由退货制度用法律术语讲叫做消费者后悔权(Right of withdrawal),这是经过了一个世纪的发展,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长时间进行利益博弈后产生的法律条款。

这个条款之所以能得到执行是不是因为美国人素质高,而是因为美国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为消费者如果被发现是退货欺诈,轻则被商家列入黑名单,重则被写进个人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有污点的话,找工作上保险贷款买车房等都可能受到影响。 消费者会因为信用记录而不会恶意退货,而商家也会通过提升价格或会员制度等手段来 Cover 退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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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看中国:
首先摘录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这个条款是某些人拍脑子想出来的,而并没有经过“消费者和经营者博弈”这样一个过程。条款公布时,国内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记录,消费者恶意利用这个条款时,电商的利益得不到保证。有人恶意退货并非素质问题,而是法律的不健全,信用体系的不健全。

这个条款经过这一年半的实施,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退货是“商品应当完好”的详细界定。目前我能查到的时间上最新的资料 http://www.ahfzb.gov.cn/content/news_view.php?id=47415&ty=46 看来,立法倾向将商品完好界定为“不影响二次销售”,而实际上大部分电商目前施行的规定也是这样。另外一方面,中国也开始推进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芝麻信用(阿里)、腾讯征信(腾讯/京东)也正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条款的细化和信用体系的建立,“无条件退货”的争议会逐渐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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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看一下引起争议的 @gdtv 的行为: https://v2ex.com/t/212299 ,以当前实行的法律条款来看是处于"商品应当完好"这个灰色地带的。如果未来细则规定了“不影响二次销售”,那么 gdtv 的行为就已经不适用于无条件退货了。gdtv 说 TA已经被列为京东黑名单了,鉴于京东和腾讯的关系,未来可能会影响到 TA 的腾讯征信的信用评级。这个过程大概就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博弈”吧╮( ̄▽ ̄")╭
@fo2w 看17楼的链接,联想说是用 Microsoft Windows Platform Binary Table (WPBT) 实现的。。

访问那个json链接,还有个 ForceUpdate 字段。。啊这比XX卫士XX全家桶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 ̄▽ ̄")╭
创业初团队里就应该至少有个技术经验足够丰富的合伙人来把关招人。。后续想招这样的技术负责人更难。。
2015-08-12 14:49:32 +08:00
回复了 beimenjun 创建的主题 fir.im FIR.IM 的 404 界面用 MH370 是觉得很风趣幽默嘛?
“我就承认我是在道德绑架了”,哈哈哈。。
自己活的累让别人也活的累╮( ̄▽ ̄")╭
2015-08-11 18:11:53 +08:00
回复了 jpush 创建的主题 推广 关于推送,你可能忽略的那些事儿
看标题猜到可能是广告,然后点进来上下翻想找到推广链接然而没找到。。哈哈哈╮( ̄▽ ̄")╭
@kalintw
8楼没用过 Python 吗。。少个空格试试╮( ̄▽ ̄")╭
2015-08-09 17:09:36 +08:00
回复了 flyz 创建的主题 互联网 小米的售后还不错,真心感受。
总结下:小米售后妹子不错,想泡。
楼主把能随便写入的存储空间叫做ROM也是醉了。。 ╮( ̄▽ ̄")╭
2015-08-08 15:27:32 +08:00
回复了 JeffreyLau 创建的主题 浏览器 超链接应不应该打开新窗口?
过去的浏览器没有Tab,新打开窗口这种行为是非常重量级的行为,未经提醒就触发新窗口是极其不友好的设计。这时候用户更多的利用了前进后退来进行导航

现代浏览器大都用到了Tab,新打开窗口这个行为变得非常轻量,并且部分用户开始依赖器这个行为了。这样的用户比例是多少我并没有查到统计数据,希望有人能给些资料。

移动浏览器中,新打开窗口又变回了一个代价很大的行为,反而前进后退来进行导航显得更加自然。

所以说,在更普遍意义上,超链接不打开新窗口是一个更加"安全"和"友好"的设计。
把英文原文贴上来看看~
2015-08-07 11:18:24 +08:00
回复了 chimon 创建的主题 问与答 工作之后你还保持着什么爱好?
读书,画画,钢琴,代码。。。
2015-08-06 00:31:24 +08:00
回复了 cheng4741 创建的主题 程序员 接过外包的同学帮忙看一下,这个报价多少比较合理。
看这原型。。timeline、消息通知、IM、群组、LBS活动、阅读器、音乐播放器、日历。。
支付宝iOS团队上百号人,每周996,上个版本超微信抄了多久?
2015-08-05 11:16:20 +08:00
回复了 ichigo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三年过去了,过去和现在的对比
三年前没妹子。。现在。。还是没妹子。。
@amon 我说的是北京一二线互联网公司,比如BAT京东360去哪儿美团58微博优酷人人这样的。我待过其中两家,每家都有我认识的同学和同事。据我所知三年经验,能干活的,平均能给16~23K,14~16月薪资,具体看公司和职位。另外,校招10K起,培训班是减分项,团队开发几乎没有"拖控件"的。

现在每个公司都缺人,但都很难招到合适的。
@exploreexe 北京,三年iOS经验,一二线互联网公司大概能给到15~30K,平均起来中位数偏下一点吧。低于这个数的话,不是人不靠谱,就是公司太抠 ╮( ̄▽ ̄")╭
一般的公司,可能细分的技术职位有前端、后端、客户端、运维、DBA、架构、数据等。如果一个人能胜任每个职位的全职工作,那大概可以认为是全栈工程师。当然降低点要求,这个人要在各个技术栈都有足够技术积累,不受细分职位的的限制,能着手解决各方面的技术问题,也勉强能称得上全栈工程师。

"全栈工程师"对公司的意义不是说一个人干所有工种的活,而是这样的人不受具体工种的限制,有更开阔的思维方式和强大的学习能力,有着解决任何问题的能力和意愿。这样的人可遇不可求。

至于我自己。。只是个会做网站的 iOS 工程师。。╮( ̄▽ ̄")╭
2015-08-03 17:59:53 +08:00
回复了 nellace 创建的主题 iDev ios 用啥图表第三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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