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时间线
- 8.1 号入职,合同上的试用期三个月
- 本来 11.1 号转正,但是公司 HR 没有提这个事
- 11.7 号左右我催了 HR 走转正流程
- 12.2 号进行了转正答辩
- 12.9 号和我谈辞退赔偿
期间没有缴纳社保,公司今天早上和我谈赔偿,公司说按照一个月工资来进行赔偿,我的意思是按照 n+1 ,我入职不满半年按照 0.5 算的话就是 1 个半月工资,HR 没同意,我就是想咨询下各位
- 这种情况我主张的 N+1 赔偿是否正确(如果确实该给我赔 1.5 个月的话,我是绝对会去仲裁的,虽然钱不多,但是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 还有就是接下来我该怎么操作能最大程度维护我的权益?
- 公司没缴纳的社保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