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 app 和网站的用户协议完全是霸王条款,完全偏向厂商,做不到用户和厂商权责对等,我觉得起码得加上“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才算可以接受。 大家如果不同意协议,是怎么联系厂商协商条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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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om 2021-11-20 09:02:32 +08:00
反正我是靠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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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iangyz 2021-11-20 09:17:34 +08:00
你在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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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n009 2021-11-20 09:25:37 +08:00 2
能想到的方法是公开的联名信。
好处是: - 可以给厂商增加舆论压力 - 可以让它的同行看到竞争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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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love 2021-11-20 09:25:58 +08:00 via iPhone 25
想多了,厂商花钱找的专业律师定的用户协议,基本把能钻的空子和非议全堵了,你不同意就不要用。
「“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我简直不知道如何吐槽这句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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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Year 2021-11-20 09:27:53 +08:00
前提是你能实质的影响它,而不是被它影响。
也就是那句老话,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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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waoxaks 2021-11-20 09:34:56 +08:00 3
根据 「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
我在微信用户协议里加一条:用户每发一条消息,腾讯公司需要向用户支付人民币 1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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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erd 2021-11-20 09:41:45 +08:00 via iPhone
我觉得起码得加上“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才算可以接受。
屠龙者终将成为恶龙。 我已经不敢想象楼主自己做公司之后的用户条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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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jfesky 2021-11-20 10:12:19 +08:00 via Android 2
v2 总是能见到一些可爱的发言,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之一。
为什么你会觉得服务提供商和使用者是对等关系?有的时候厂商是霸王,有的时候用户是霸王,用户和厂商不需要权责对等。 霸王条款到一个境界会触发整个行业对你的抵制从而引发监管下场,例如之前被罚的公牛和欧盟对 Google 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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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R 2021-11-20 10:16:14 +08:00 2
个人认为,如果有律师能受理,走集体起诉的路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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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Z2C 2021-11-20 10:18:39 +08:00
找消协,如果消协认可然后...[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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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zoe 2021-11-20 10:19:21 +08:00
“奇思妙想”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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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es 2021-11-20 10:41:57 +08:00
买一部备机的成本会低很多。
我的安卓机专门放国产垃圾软件。 嗯,我是说国产软件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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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kjgklfdjg 2021-11-20 11:42:18 +08:00 1
嗯。《奇思妙想》节点,确如其名。
如果你不认同可以点拒绝,然后厂商会让你没办法使用, 同样的你不认同也可以不用,换一家你认为协议认同的同款 A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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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xt30a 2021-11-20 11:42:50 +08:00 1
这是与虎谋皮。不要以用户的身份与厂商对话。找监管部门,或者把自己变成监管部门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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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ky 2021-11-20 12:40:55 +08:00 via iPhone 1
不同意法律,如何与人大协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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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ry 2021-11-20 12:48:59 +08:00
先学会怎么制定协议再奇思妙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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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bkad 2021-11-20 12:52:35 +08:00
格式合同是在给定生产力前提下降低成本的方式。
你要定制个人合同,那你得证明你的方式有更高生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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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goldfish 2021-11-20 13:02:30 +08:00
没有人逼着你下载 app 或使用他们的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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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ooooooo 2021-11-20 14:13:29 +08:00
用户想加什么就加什么岂不是胡来, 让公司给你钱算离谱的, 那换一个不离谱的.
用户在微信上被骗钱需要腾讯赔偿. 现在已经是做到了, 非必要权限, 不授权不允许不让用(比如一个看视频的软件, 用户不给通讯录权限不能禁止用户使用), 已经是比较完善了. 另外, 既然你不同意厂商的条款, 那就应该不要用他家的产品, 既不赞同他的理念, 为何还要使用产品呢, 不是很分裂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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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oror OP @Jooooooooo #20
@Kilerd #7 @whywaoxaks #6 @peacelove #4 之所以举例““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是因为很多很多很多 app 都有“XXX 有权在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按六楼的说法微信完全可以修改为发一条信息向用户收费 1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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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oror OP @Biggoldfish #18
@dfkjgklfdjg #13 @Jooooooooo #20 不赞同协议所以进行协商这不是很正常?你出去谈生意对面也不至于甩张合同说爱签签不签滚吧,去菜市场都能顺嘴还个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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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ooooooo 2021-11-20 15:16:51 +08:00
@Augoror 协商 和 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 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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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IbA2bj5ip3tK49j 2021-11-20 15:22:5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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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oror OP @Jooooooooo #24 是协商加上这么一条协议,如果对方同意撤掉”可以不经用户允许修改协议“,那也可以不要求加上这一条。同理,如果协议里有”厂商可以收集用户隐私信息“,那协议里得加上”用户可以爬取厂商商业信息“,一条一条谈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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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ooooooo 2021-11-20 15:37:37 +08:00
@Augoror 你可以找对方客服聊聊.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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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eng 2021-11-20 15:51:26 +08:00
除了不用,当然如果条文有违反法律,超范围的隐私获取,只能找客服,如果没客服,估计只能找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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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kjgklfdjg 2021-11-20 15:53:09 +08:00 3
@Augoror #23 ,因为地位不平等,商户不在乎缺少你一个客户,
这种情况在谈合同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甲方就是要给你压价,你爱签不签,不签我就找别人。如果不能接受就只能走人,要么就退让然后找到一个折中的点。 - - - - - “可以不经用户允许修改协议” 这个条是不合法的,所以现在有点脑子的企业都会在修改了用户协议之后,直接弹窗让你重新点确定,你不点确认就不给你用了。 想要协商就需要你有足够的声量或者地位,或者你愿意花时间,去走流程投诉 /起诉。就和正常经商一样,双方要在相似地位的时候才会出现协商,比如你说买菜的情况,不平等的时候多半会被甲方施压,比如说苹果征收苹果税。 解决办法就是需要你的分量足够就可以,例如去年的新闻 《 13 家企业结成 CAF 向苹果施压要求更改原有的苹果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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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dog 2021-11-20 16:17:36 +08:00
“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既然不告知厂商,那你修改本协议的目的又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厂商知道吗?所以还是对簿公堂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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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iefish 2021-11-20 16:37:30 +08:00 via iPhone
不用 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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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False 2021-11-20 19:03:02 +08:00 via iPhone
不爽不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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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kino 2021-11-20 19:09:13 +08:00
微博热搜第一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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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2Re2PLMaDnghL 2021-11-20 19:33:38 +08:00 1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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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jhou 2021-11-20 20:17:59 +08:00 via Android
化身铁拳或者请求铁拳降临:doge
就是别让铁拳砸错到你自己头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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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gf 2021-11-20 21:03:03 +08:00
如果你是王思聪,还有 50%的可能让某个 APP 修改他的用户协议,如果你不是王思聪那这个可能性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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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n190 2021-11-20 22:24:16 +08:00
听多了客户是上帝的宣传,所以是真要把自己当上帝了么?厂商提供的用户协议叫格式条款,你同意就用不同意就别用,厂商这么设计本来就是基于成本及商业利益考量,这本来就是双向选择的过程,厂商也没理由无原则迁就你啊,还“用户可以在不告知厂商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想什么呢,固然现实生活中比如微信这样的依据市场支配原则占据优势地位,但也只是代表他必须遵守更多规则承担更多责任,讨厌归讨厌,法律可不会因为你讨厌就偏向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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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n190 2021-11-20 22:26:42 +08:00 1
@Augoror #21 app 都有“XXX 有权在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修改本协议”,这个肯定是违法的,你要是有闲有钱,去法院估计一告一个准,或者工信部投诉一把估计都能让 app 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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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tos 2021-11-20 22:45:10 +08:00
@peacelove #4 哪有什么把能钻的空子都堵了,之前“吴声威告爱奇艺”就应该算赢了吧。实际很多条款就是霸王条款,出现争议后可以给自己一个借口而已,但实际法律上不一定站得住脚。
就跟银行以前的“离柜概不负责”一样,实际上银行不见得会完全不负责,但真的有特殊情况的时候起码有一个借口。因为离柜后的确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好证明的情况(有监控的话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算是一定程度上在保护自己。一开始可能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这个初衷,但实际执行起来就可能一刀切,遇到客户反馈问题就一律“立柜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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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tos 2021-11-20 22:49:46 +08:00
@dfkjgklfdjg #13 注册之后厂商还能随时修改协议的,你不同意就不用的话那你就损失了时间成本,也可能有金钱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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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9 2021-11-20 22:53:17 +08:00
简单啊,只要你是赵家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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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tos 2021-11-20 23:04:28 +08:00
@Biggoldfish #18 楼主也没说有人逼着他使用服务了,
楼主只是说了一个想法,或者只是表达了一下互联网产品不方便协商的特殊性,也没提任何厂商的名称。 如果那些大厂商连一点意见都容不下,那又为何要面向大众提供产品呢?直接自己跟自己玩岂不是挺好?也不需要有这些烦恼了。 总之就是不管楼主最终有没有使用厂商的产品,但厂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向楼主提供了产品,楼主了花费了时间看了协议,然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且楼主最终可能的确因为协议而没去使用产品。 你因为有一点事情需要跟一个人打交道,事后发现那个人很讨厌,然后你说了一句“那个人很讨厌”。接着有人说你自己要跟他打交道的,没人逼着你跟他打交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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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zuiget 2021-11-20 23:24:28 +08:00
那些软件会有“可以不经用户允许修改协议”,正经点的软件都是会强制弹窗让你再确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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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oror 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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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bg 2021-11-21 07:43:20 +08:00
不用修改,当他放屁就完了。反正打官司也不看用户协议,因为霸王条款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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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kjgklfdjg 2021-11-21 20:18:08 +08:00
@zictos #41 ,所以我说地位不平等,你就没有资本去和对方谈判。如果你有足够的能量,对方修改协议就肯定会和你协商,就不会有这个情况,不然就需要付出代价,而现在的情况就是对于开发商来说,踩用户群的红线比踩政策的红线来的代价小得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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